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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专题教育宣讲材料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校务委员、教育长:周正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胡锦涛同志指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今天,我们所讲的内容就是八个大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深刻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科学内涵

 

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究竟是为“公”还是为“私”,是为“民”还是为“官”,是决定人心向背的关键所在。人心向,则政党兴,政权盛,事业成;人心背,则政党弱,政权衰,事业败。这是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所揭示的一个真理。

 

1、含义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代表并致力于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就是党的全部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反映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执政为民”,就是我们党利用政权的力量,组织和引导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促发展,求富强,谋幸福,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社会发展进步和现代文明的成果。“立党为公”,表明了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代表人民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丝毫的特殊利益。“执政为民”,决定了我们党执政服务的对象只能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不能是只为一部分人服务、为少数人服务,更不能只为几个人服务,在执政党内绝不能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而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队伍从来没有现在这样庞大。执政党不仅要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服务,也要为在改革中新产生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服务,其中包括民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科技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深入发展,将会不断出现新的行业、职业,只要他们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提供了服务,满足了社会和人民的需求,就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执政党就要为他们服务。这是工人阶级政党先进性的体现。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个人或某一集团的利益,是检验一个执政党能否站稳脚跟的基本尺度。国民党在大陆的二十多年间就是立党为私。“满朝囤积,遍地贪污而不惩,通敌叛国、走私吃饷而不办”。国民党执政是为了四大家族的利益,是为蒋家王朝服务的。在蒋介石的统治方式中,他以“穷一国之民而富四大家族”,不顾民众的死活,金融独占、商业独占、工业独占,以剥削来为他巩固经济地位和维持统治秩序提供巨额经费。因此,国民党被民众称为“刮民党”、国民党总裁蒋介石被称为“蒋发财”、“总发财”。这样所作所为的结果,是以失败而告终。因此,是否具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品格,决定着一个政党的兴亡。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的领导下,无论是干革命、搞建设,还是抓改革,无不体现了“为公、为民”的一片赤诚。1949年10月,毛岸英给表舅向三立写了一封信,就某亲属“希望在长沙有厅长方面的位置”一事,表示“我非常替他惭愧,新的时代,这种一步登高的‘做官’思想已是极端落后了……共产党之所以不同于国民党,毛泽东之所以不同于蒋介石,毛泽东的子女妻舅之所以不同于蒋介石的子女妻舅,除了其他更基本的原因之外,正在于此。”他又说:“我爱我的外祖母,我对她有深厚的描写不出的感情。但她现在也许骂我‘不孝’,骂我不照顾杨家,不照顾向家,我得忍受这种骂。”他还解释说:“至于父亲,他是这种做法最坚决的反对者。”出于认为“我本人是一部伟大机器的一个极普通平凡的小螺丝钉”的思想,当抗美援朝的号角吹响后,他便不顾毛泽东身边的人劝阻,坚决要求入朝参战,牺牲在朝鲜战场上。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无数革命烈士为什么能够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起一座座不可磨灭的精神丰碑,是因为他们是为人民幸福生活而“抛去头颅,洒下热血”;焦裕禄的事迹为什么能感动千千万万人,是因为他“心中装着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孔繁森、郑培民等一大批党的好干部为什么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是因为他们做到了“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2003年9月份,胡锦涛在中共中央部委书记实践“三个代表”等4个会议上,都着重讲到共产党要过好三关。他说:“共产党身负历史使命和人民的重托,就面临能不能过好三关:一是共产党自身改革,体现出立党为公的形象;二是执政为民,为广大人民所支持;三是与时俱进,落实政治体制、机制改革。能不能过好这三关,经受这三关的考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共产党够不够资格合格执政,共产党能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地位合法性,共产党前途是光明还是黑暗。”突出“公”、“民”之重的“三个代表”的本质,是强调党和政府要对人民负责,其重点要求似可作如是理解: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公共权力的代行人、公共财产的代理人的党政机关及其个人必须真正当好公仆角色,不行公益私分、公权私用、公产私占等公器私利是铁的准则;各级党政官员必须以民为本、顺应民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克服官本位、官僚主义、替民当家、代民作主的思想和作风。

 

2、渊源

 

从传统文化的渊源来说,我国古代亦有“天下为公”的思想。最早见于《礼记·礼运篇》中孔子与子游的对话。孔子对子游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公者,天下,大家也。所谓“公”者,办事,叫做办公室;讲话,要服从公论;政治要公道,法律要公正,做人要公平,凡事要有公理。所以,国家的园林叫“公园”,道路叫“公路”,政治人物叫“公仆”,慈善事业叫“公益事业”。《六韬》里的“文韬”说:天下者,乃天下人所有;非一人之天下也!这就是“天下为公”的思想。所以,全民享有“天公地道”的人生,大家必然要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认识。孙中山先生一生为革命奋斗了四十年,就是为了中国的独立和统一,实现“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伟大理想。他说:“将来世界总有和平之望,总有大同之日,此吾人无穷之希望,伟大的思想。”“立党为公”是“天下为公”思想的升华。“执政为民”思想应该是源于中国传统民本主义政治理念中“重民”、“惠民”、“养民”之说。古人说,天地之间人为贵。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就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民本思想,从盘庚的“重民”到周公的“保民”再到孔子的“爱民”,从孟子的“民贵君轻”到荀子的“君舟民水”再到汉唐以来的“民为邦本”,可以说在关于民本思想的问题上,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古人论述得这样多,这样精深和富于哲理。这些警语无非是告诫当政者要善待民众,爱护百姓,用以揭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道理。但在封建社会,“天下为公”只是虚无缥纱的理想;“民本思想”只是统治阶级的“御民术”。“民本思想”的最高境界是“为民作主”,是一种民主缺位的“残缺文化”。传统民本主义的政治主体是王权而非人民,它作为仁政王道的核心被纳入统治者的主流意识后已经蜕变成为一种“驭民”、“牧民”之道。而且由于它与剥削制度本质上不相容,又终归是“不落实的文化”。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明鉴“民本”之紧要的当政者不能说没有,但因阶级的局限,其所作所为往往离“民本”相去甚远,甚至完全背道而驰。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当数秦王朝。秦统一六国,只有短短15年便改朝换代。以致后人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应该看到,我们党倡导的“以人为本”,既吸收了古今中外思想文化的优秀成果,又同封建社会的“民本”思想、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本主义”有本质的不同。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剥削阶级的‘爱民’同爱牛差不多,我们不同,我们自己就是人民的一部分,我们党是人民的代表。”执政为民理念作为我们党的民本观,与传统的“民本思想”有本质区别: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而不是属于哪个人、哪个政党;人民才是社会政治主体,国家应该“由民作主”,而不是“为民作主”;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有能力当家作主;执政者与人民是“鱼水”关系,必须相信、依靠和为了人民,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执政者始终以“为民”为惟一、终极目标,而不是作为手段或权宜之计。毫无疑问,执政为民理念是真正、彻底的民本主义。执政为民理念作为我们党的民本观,是与时俱进的。早在建党初期,李大钊在论述“平民主义”时便勾画了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理想。他在《平民主义》一文中说:“纯正的‘平民主义’,就是把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完全打破,使人民全体,都是为社会国家做有益的工作的人,不须用政治机关以统治人身,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和“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的标准,都为执政为民理念奠定了理论基础。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则对执政为民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到一点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最充分、最彻底、最全面地体现民本思想,就必须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权系民所赋。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权为民所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当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决不允许以权谋私。三是权受民所制。没有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也是权力监督的主体。

 

3、依据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逐步提出来的。从哲学、经济学和党的建设的角度看,主要是以下四大因素或依据决定的:第一,这是由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决定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历史唯物主义最根本的原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是从这一原理中合乎逻辑地引出的必然结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制度变革的决定力量。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群众是我们党领导的革命事业的主体。在那个年代,我们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因而获得了无穷的力量,最终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在和平建设年代,人民群众同样是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体。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它更需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团结和带领亿万群众为之而奋斗。只有这样,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第二,这是由“政”和“民”的辩证统一关系决定的。“政”和“民”,即政权与民众,一方面,民众决定政权的建立及其巩固与发展。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执政地位(即政权)就不可能取得;即使取得了,也不可能得到长期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政权也会反作用于民众、回报于民众,为广大民众谋利益。如果一个政权建立后,不能回报于民众,努力为广大民众谋利益,那么它就必然会被广大民众所抛弃,因而它也就不可能得到巩固与发展,就必将垮台。第三,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公共权力的委托——代理关系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了更好、更有效地行使权力,人民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中国共产党。这样,党和人民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公共权力的委托人,处于“主人”地位。党员干部是公共权力代理人,处于“公仆”地位。根据社会主义国家公共权力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就必须始终按照委托人——民众的意志行使公共权。第四,这是由我们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决定的。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多年来,我们党相信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观点没有忘,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丢,因而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没有变。面向新世纪,我们党要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一如继往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三大考验,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决定着党的前途和命运。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只有始终坚持唯物史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党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和行动准则。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唯物史观,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把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统一起来,把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充分展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

 

二、正确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时代意义

 

1、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现实背景

 

一是世情。上个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件,莫过于共产党执政从理论变为现实,从一国发展到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然而,星移斗转,世事变迁,到20世纪后期,短短几年间,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一些执政的共产党纷纷丧权亡党,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时处于低潮。但在国内外风云急剧变化中,久经考验的中国共产党却如中流砥柱,巍然屹立,极大地巩固了自己的执政地位。前苏联、东欧共产党执政的失败,令人深思。它表明,即使是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也同样面临着失去人民支持而下台的危险。对此,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这种教训是深刻的。我们可以从多方面总结原因,但归结到一点,就是这些政党已经违背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丧失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前苏联共产党领导层一边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边却任由“公仆”们随意作出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一边宣称要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边却大搞“家长制”,干部脱离群众,甚至特权和腐败盛行。这必然增加苏联群众的逆反心理,以至民众认为官方所有的说教都是虚伪的,最后危及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对共产党领导的信任。这是苏共跨台的一个重要原因。苏联解体期间,一家民意调查机构以“苏共代表谁”做的社会调查显示:认为苏共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只占7%,认为代表工人的只占4%,认为代表全体党员的只占11%。这说明苏共已不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垮台实在是势所必然。当人类来到世纪之交的历史转折点上,我们看到,当代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正在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和平和发展虽然仍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并有所发展,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西化”“分化”的图谋。就21世纪之初所表现出来的国际环境来说,对于中国的发展与建设并不十分有利。中国共产党人如何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又如何在社会主义的框架中实现民族国家的发展,这个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以及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瓦解后,显现的非常突出。因此,深入思考和探索共产党执政的规律,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执政党的本质问题,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能否冲出低谷,关系到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不能不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二是国情。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世纪末全国总体平均生活水平已跨入小康社会阶段。特别是过去的一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重要而非同寻常的一年,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经济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1%,达到11.67万亿元;按现行汇率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跨上一个重要台阶。国家财力明显增强。全国财政收入达到2.1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787亿元。对外贸易大幅增长。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37.1%,达到8512亿美元,由上年居世界第五位上升到第四位。就业超过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85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0万人。居民收入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3%。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这些成就,标志着我国综合国力又有新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国人民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勇气。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思想观念非常活跃,新问题新矛盾也不断出现。截至目前为止,全国还有3000万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城镇还有将近2000万人生活在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农民增收缓慢,就业和社会保障任务重,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资源环境压力增加。在经济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一些新的矛盾,特别是投资规模偏大,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能源、交通和部分原材料供求关系紧张。粮食减产较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比较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群众对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城乡不少低收入居民生活还比较困难。一些地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出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有些党政工作人员存在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奢侈浪费,弄虚作假,甚至贪污腐败。党和政府自身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分艰巨。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认真解决而不可任其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只有在一个坚强有力、一心为民的政党领导下,才能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创造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条件、有能力、有责任担当为人民实现最大利益的重任。当然,它的前提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是党情。80多年来我们党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阶段。当今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党的自身状况及党的队伍,都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从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来看,主要发生了两个历史性变化:一是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二是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两个历史性变化,集中地反映了我们党80多年历史发展所取得的胜利、成就和进步,同时又集中地反映了我们党今天所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这种考验,说到底,就是我们党能不能始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来看,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就必须始终坚持“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样,党才能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从党的自身状况及党的队伍来看,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党的自身和队伍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员已经由成立时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6690多万名党员,成为领导近13亿人口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党的干部队伍现在正处在整体性新老交替的重要时期。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或者将要走上更重要的领导岗位。党员队伍的空前壮大和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是我们党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兴旺发达的表现。大批成长在新时期拥有较高文化素质的新生力量加入党,使党员队伍从总体上呈现出思维活跃、思想解放、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新气象。但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挑战。许多新党员和领导干部,不仅缺乏老一辈党员和领导干部过去那种艰苦生活的磨练和考验,而且极易受到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增加了受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腐蚀的风险。随着我们党为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而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在党员队伍不断扩大、构成发生新的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也是我们党面临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面对党的队伍、所处环境和担负任务发生的变化,联系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和大国兴衰成败的历史,总结世界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加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创造性地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积累了治党治国的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

 

四是省情。对我省来说,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我省去年按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这一教育活动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抓住了干部教育工作的关键,先后开展了17项专项活动,对全省15万名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了廉洁从政知识测试,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深入解剖了一批典型案例。同时,经层层推荐、考察、公示和审定,全省共评出近2000名优秀领导干部,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44名领导干部是其中群众公认的典型。12月9日在省“‘艰苦奋斗、勤廉为民’优秀领导干部”表彰会上,有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傅国良,湘潭市委常委、湘潭县委书记刘清林,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周述陆和东安县大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娟华等4位同志先后登台发言,介绍了他们的感人事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干部群众中已深入人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问题上,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仅省纪委通报的去年上半年的案件查处情况:全省就共查处121名处级干部,在立案查处的18件大案要案中,有16名地厅级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立案的18起大案要案包括:省冶金企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邹恒春挪用公款炒期货案;原省政协委员、常德市政协主席、纪委书记彭晋镛侵吞公款案;湘西自治州原副州长彭善文受贿、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案;省有色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会刚受贿、买官案;郴州化工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在福受贿案;常德市武陵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黄理清受贿案;原省委委员,省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满生,湘潭市政府原副市长胡友建搞非法活动谋取政治利益案等。彭晋镛作为全国第一个因腐败而遭查处的地级市的纪委书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上发布的消息有5200余条。以监督他人为己任的原常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彭晋镛,因涉嫌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竟坐到了被告席上,令人深思。3月10日,湖南望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通报,撤销了在车祸现场见死不救的星城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国新的职务。处理通报中指出,“王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撤销王的职务。这些问题深刻说明,全面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政治理念,非常关键,非常紧迫。由此可见,在21世纪的国内和国际背景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政治理念的提出,不仅为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所积累的各种历史问题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而且也为21世纪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未来指出了方向。

 

2、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伟大意义

 

1)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八十多年革命和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是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庄严宣布:“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当巴黎公社的诞生使无产阶级执政成为实践的时候,他们就提出要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也鲜明提出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党之本。毛泽东同志指出:“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正是这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使党在革命战争年代赢得了广大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吸引和带领无数仁人志士,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流血牺牲、英勇斗争,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同样,正是这种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使我们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走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2)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客观需要。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根据政治学原理,政治权力的运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运行过程中时常会偏离轨道,但如不及时予以纠偏,违背人民根本利益行使权力,必然会导致深层次的合法性危机,产生严重的社会不稳定。因此,任何一个执政党行使权力必须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信仰、忠诚和服从,这是一个政权存在、持续、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长期奋斗,建立了新中国,取得了执政地位。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它比夺取政权的任务更艰巨,道路更曲折,考验更严峻。我们党总结半个世纪以来的执政经验,得出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党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惟有如此,党才能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地位。

 

3)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伟大的事业需要并将产生伟大的政党,伟大的政党支撑并将推动伟大的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仅靠一个政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体人民甚至几代民众的共同努力。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广大民众切实感受到党所主张的、所坚持的、所努力的,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与未来的美好生活密切相关,才能更大程度地激发广大人民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热情,把力量凝聚起来,把创造性焕发出来,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奋斗。面对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这种突如其来的灾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始终把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措施。关键时刻,党和国家领导人冒着风险,亲临一线指挥,始终与人民同甘共苦,其心切切,其意拳拳,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的关爱之情,再一次印证了我们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与人民心心相印、患难与共、忠实代表他们根本利益的党;再一次表明我们党完全能够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归根结底在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这对发展马克思主义理

论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推进理论创新的一致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前进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决定的、由先进文化引导的、由人民群众推动的等基本原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典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及其内在关系,体现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高度统一。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致性。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察,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察。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必须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一致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实现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相统一的根本途径与根本保证。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第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的一致性。党的建设历来是与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地位和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给党的建设注入了新活力,又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肩负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使命,就必须立足于新的社会实践,在坚持以往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加强和改善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努力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践要求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需要全党同志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与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1、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与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

 

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和国家的全局起指导和推动作用,是影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的基础性因素,是实现执政为民的重要环节。我们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依据,制定和实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抓住方针政策这个环节来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就能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就制定方针政策来说,各级领导机关就是一个“加工厂”,不从实际出发,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能制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方针政策。这里的“实际”主要指两方面:一是国情、省情、县情、乡情和村情。这是制定方针政策的最基本依据;二是当时当地群众的物质利益、意见要求和觉悟程度、组织程度。对于制定方针政策来说,这也是一种实际,同样也要加以重视。因为如果方针政策不能给群众带来利益,群众不理解、不认同,甚至有抵触情绪,那么正确的方针政策即使制定出来了,也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要在区别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在区别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方针政策,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要区别不同的利益主体。因为不同的利益主体有不同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因此在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如果搞“一刀切”的办法,必然会引起一部分人甚至大多数人的不满或反对。第二,要区别不同的历史时期及其发展阶段。因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是发展的、不断变化的,因而我们在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时必须注重群众要求的动态性和发展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阶段实行不同的方针政策。第三,要区别不同的地区和条件。因为不同的地区之间不但自然条件不同,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和群众的觉悟程度、组织程度也不同,因此我们制定方针政策时,既要根据各地总的情况制定具有普遍性的方针政策,又要区别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特殊情况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在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过程中,如果不注重原则性,那么方针政策容易走样、变形:如果不注重灵活性,那么方针政策容易脱离实际,难以贯彻执行。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保证方针政策既不会走样变形,又不会脱离实际,从而较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群众路线来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依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需”。只有发动群众参与决策的制定,使人民群众成为重大决策的主体,才能从决策程序的每一个环节上保证决策符合人民愿望,代表人民利益。

 

2、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要求,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主体,是影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的关键性因素。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如何,直接关系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贯彻和落实。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群众和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对待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第一、要解决好权力的来源问题。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权力的使用必须回归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第二、要解决好权力的目的问题。我们掌握权力的目的不是为了显身份、谋私利,而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人民才会把权力交给我们的党,我们党的政权基础才会牢固。第三、要解决好对待权力的态度问题。共产党员是从党和人民的需要来决定对权力的取舍的。能上能下,能进能退,一切要服从党和人民的安排。有一些领导干部却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把升官发财当作自己的人生目的,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在脑后,因此,这些人倾心于“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谋”。有的认为“权力是个人奋斗得来的”,于是对“以权谋私”不以为然。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于是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这些都是十分错误的。正确对待群众,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心中有民,方能为民。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并同人民群众结下深厚感情,才能在行动中自觉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人都有自己的感情世界,但只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境界为最高,正如孔繁森所讲:“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应该说,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情系人民群众,在“三个代表”的实践中播撒下一片片人间真情。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情意观。有的“情系”官位,对上级领导“情深意重”,极尽巴结之能事,想方设法往上爬;有的“情系”亲友,为了亲友不惜践踏党纪国法;有的“情系”大款,视大款为朋友,“友谊”的光环下涌动着权钱交易的暗流。这些情意观都是错误的、庸俗的,与“情为民所系”是背道而驰的。情为民所系,就必须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发自内心地热爱人民群众,“乐民之所乐,忧民之所忧”,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就必须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的普通一员,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就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休戚与共,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正确对待利益,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领导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其能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关键所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人民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心为人民谋利益,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树立这样的利益观。现在,有一些党员、干部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实际上却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置于脑后,这样做必然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党的形象。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必须自觉地把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二位,必要时还得牺牲个人利益,直至生命。当然,在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前提下,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也可以讲个人的利益。这不仅是允许的,而且是光荣的。总之,“三为民”思想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时代特征,是新时期实践“三个代表”的本质要求,全党同志必须统一认识,身体力行,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去贯彻它,实践它。

 

3、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为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共产党宣言》把“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后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提了出来,要求无产阶级政党致力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离开发展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空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是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条件和根本途径,也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靠发展,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进步要靠发展。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和实现执政为民的宗旨,就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协调各方利益,关注困难群体,为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阶层结构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不同阶层群众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所以,执政为民必须从现阶段的国情出发,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找出最有效的方式统筹和协调不同社会阶层和集团的利益关系,在现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一定要把帮助和扶持困难群体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解决,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只有把这项工作切实做好了,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我们才算真正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同时,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必须科学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要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为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供群众基础。要体察民情,提高“知民度”;优化服务,提高“满意度”;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信任度”。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力去办。就业、住房、乱摊派等问题,一直是群众的燃眉之急。但实际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回应,一些信访部门信件堆积如山,群众纷至沓来,而真正能受理、落实解决的问题却少而又少。有些地方干群关系长期紧张,民情的传递渠道一直不畅通,久而久之群众对干部失去了信心,导致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有的领导干部只是从自己、亲友、亲属的个人小集团利益出发办事解决问题,对于群众的合理要求,则是吞吞吐吐,拖拖拉拉,结果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或是踢皮球,你推我卸,最后找不到主管。要解决这些问题,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尤其是提高政策水平,对群众合乎党和国家政策的要求就要办妥,要认识到政策和策略就是党的生命,万万不能粗心大意,人心向背是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大问题。

 

四、着力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保障机制

 

我们之所以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并不是否定人的自律、自觉的作用,而是说,在制度与人的自律之间,我们更应该注重制度,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教训时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如果我们对一些高官,把对他们信任和对他们的自律提到不适当的高度,形成制度缺陷,就可能为程维高、刘方仁这样的腐败分子,留下腐败犯罪的空间。长效机制问题是根本问题,是核心问题。回顾一下我们共和国所走过的历程,我们所犯的错误,不是“左”的错误,就是右的错误,不是走这个极端,就是走那个极端,都是由于没有建立机制,尤其是没有建立长效机制而造成的。因为我们很多东西,都是主观的东西、人治的东西。我们想一下,美国的历史并不长,为什么发展那么迅猛,成为世界经济、文化、政治、军事强国?关键是美国的机制、美国的网络、美国的制度,是着眼于长效,是着眼于未来。它的宪法颁布到今天,仍然在继续使用,修改甚少。建立长效机制,最基础的工作是建章立制。我们各个单位一定不要流于建立口头上的制度,流于建立书面上的制度,流于贴在墙上的制度,关键要看是不是行之有效,是不是客观、科学,是不是长效,是不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目前在我们的一些党员和干部中间,之所以还存在这样或那样有悖于人民利益的做法和问题,并不是因为这些党员和干部不知道党中央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了解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贯宗旨,而是他们明知故犯,或者阳奉阴违。究其原因,就是缺乏一个严密的民主政治机制对他们加以监督和制约,以致一些党政干部的权力不受约束,甚至可以为所欲为,个人凌驾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上,个人的意志可以强加在人民身上,个人的利益可以随意取代人民的利益。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缺乏制度上的保障,“三个代表”也就无法真正落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性执政”,必须充分依法施政,发扬民主,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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