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了解到一则消息:意大利的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休假时要与妻子乘轮外出旅行,因游船出发地点在距墨西拿市约400公里的巴厘市港口,于是让公务车司机开车将他和妻子送到巴厘市港口,回来时也让司机接回家。此事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指控为滥用职权,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最后法院以“侵吞公款”罪判处他6个月监禁。
堂堂的一市之长,仅偶尔私用了一下公家的车,他们的监督机关、执法部门便抓住不放,一究到底,不得不叫人佩服。联想到我们国内,一些单位公车私用的现象简直是太普遍了,普遍得形成了一种习惯,成了一种定势。以致于一些干部心安理得地旅游用它,钓鱼用它,逛商场用它,上娱乐场所用它,走亲访友用它,跑官要官用它。
现在很多公车在路上跑来跑去,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忙私事,只有一少半时间是为公事。“一台车价值一栋楼”不说,每年每台车的花费少则三五万元,多则十多万元,而私用公车者却不出一分钱,全部由公家一纸报销。难怪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难怪有人大声疾呼:公车改革,迫在眉睫!
想想意大利墨西拿市市长私用公车被判刑的事,我们的一些干部应该觉得汗颜,应该羞愧难当,应该无地自容。作为国家的公务员、人民的公仆是没有权力私用公车的,公车只能用在工作上。(帅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