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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分制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市)创学办,市直各单位:

 

根据2005年创学工作安排,为圆满完成今年个人学分制考核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各单位要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学分制考核,并归纳整理好相关档案和资料,以备市创学办、市直机关工委抽查。

 

2、考核程序。考核按“个人评估——民主测评——单位审核——抽查认定——进档备案”的程序进行。“个人评估”环节由个人填写,“民主测评”环节要对学分达到优秀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进行公示,“单位审核”环节由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对个人学分进行初审,报单位党组(委)审定,“抽查认定”环节由市创学办、市直机关工委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认定后,学分进入个人人事档案。

 

3、考核标准。根据市创学委全会意见,今年英语不再列入必考项目,10分的考核分分别调整到法律法规(增加到15分)和业务技能(增加到30分)两个项目,其他项目和标准不变。今年通过英语考试的,列入加分项目,计5分。

 

4、考核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两办”2003[43]号文件要求严肃认真地组织好考核工作,特别是要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凡抽查发现不真实情况的,个人学分按不合格处理,单位综合学分记为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个人学分不及格的,年度不能评优评先,连续两年不及格的,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单位平均学分不及格的,单位及其党政“一把手”不能参与评选市委、市政府评比表彰的任何综合性荣誉和先进。

 

各区县(市)学分制考核工作参照此通知精神执行。

 

常德市创学办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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